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
[商务前线]2026/2/3 8:46:0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
    这一公告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情形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并明确了关于资产重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有关事项。
    此外,两部门当日还对外发布两则公告,公布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