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钢铁等实质合并重整案投资人第二轮招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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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前线]2026/7/9 14:03:00 | ||
本公告由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发布,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战略投资人。 一、债务人概况与重整价值 (一)重整企业基本概况 2024年12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6年1月1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六家关联企业实施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本案管理人,本次招募标的为七家企业合并重整整体资产负债包。 本次纳入实质合并重整的七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略阳县钢钒工贸有限公司、成都市略钢汉川商贸有限公司、略阳县白水江铁矿、略阳县华盛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嘉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技改及恢复生产整体方案,通过引进外部资本与先进产业技术,统筹实施嘉陵矿业安全治理、工艺技改,足额兑付职工工资、清缴社保费用,依法处置各类债权债务,稳定矿山生产、盘活钢铁冶炼,稳定吸纳职工就业,实现企业持续经营发展。 (二)企业核心重整价值与投资优势 1.稀缺优质铁矿资源,盈利基础扎实 企业全资子公司汉中嘉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法完备采矿权手续,铁矿石地质保有储量近5000万吨,新增探明储量约1800万吨,远景资源总储量超1亿吨;自产铁精粉品位稳定维持在65%—67%,品质位居全国同行业第一方阵,具有较大的市场溢价空间。嘉陵矿业当前维持常态化安全生产,每月稳定产生正向现金流,月度产值约3000万元,投资人入驻后可即刻形成经营收益支撑。矿山现有年开采能力150万吨,年原矿处理能力约200万吨,资源开采产能基础充足。 2.具备完整的钢铁产线及配套设施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素有“陕西钢铁工业摇篮”之称,构建形成铁矿采选—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终端销售全流程一体化产业体系,工业用地合计约1597亩。 拥有已备案的铁产能100万吨、钢产能164万吨,在建100吨转炉项目已完成全部产能置换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后即可投产。有配套热轧棒材、中型型钢产线及铁路专线、制氧、煤气发电等完备公辅设施,生产保障条件齐全。 3.成熟稳定产业人才团队,复产人力保障充足 企业现有在岗职工约1600人,拥有从业经验丰富、实操技术成熟的一线产业工人队伍及专业冶金、采矿、安全环保技术管理团队,为复工复产提供人力支撑。 二、投资要求 (一)招募核心目的 面向全国遴选自有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一定的矿山及冶炼行业运营能力、良好社会责任担当的战略投资人。通过足额资本注入、内部治理架构优化、全流程生产工艺升级改造,推动冶炼板块复工复产;依法清偿各类债权,全面保障全体职工薪酬、社保等合法权益,实现企业长期稳定经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产业投资方向 本次重整标的以“矿山+钢铁冶炼”一体化资产为核心价值载体,投资人须以黑色金属矿产开发、钢铁冶炼及金属深加工为主营产业方向参与本次重整,鼓励投资人依托现有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合规产能指标,实现矿山采选与钢铁冶炼协同联动复产。 投资人需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完整的复工复产实施路径,细化分阶段复产时间节点、工艺技术改造路线,相关内容可结合尽职调查结果与管理人协商优化。 职工安置实行优先留用原则,投资人须制定完整、可落地的职工安置保障方案,妥善解决职工就业、薪酬、社保相关事宜。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依法登记设立、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经营组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能够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工保障、绿色环保等社会责任。 (二)资金实力要求:具备足额自有资金或合规稳定融资渠道,可全额保障本次重整全部投资款及企业长期持续运营资金需求,能够出具管理人认可的资信证明、财务佐证文件。 (三)信用合规要求: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四)联合体参与规则: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须书面明确牵头主体,全体联合体成员对本次重整全部投资事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四、招募流程与报名须知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6年7月8日起,以全套报名材料实际送达管理人办公地址时间为准。因本次招募时间有限,诚邀意向企业及时报名。 报名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城关大沟口。 对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先生(15332509505)、赵先生(15929505090)、羿先生(18602956999)。 需提交全套报名材料:投资意向书、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资信与财务实力证明文件、企业内部投资决策批复文件、管理人要求补充的其他佐证资料。 报名保证金缴纳规则: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向管理人指定监管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1.投资人初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完成尽职调查后表示不参与投资的、提交投资方案后未被选中的,管理人在投资人提出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2.投资人中选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提交虚假资质/财务文件恶意参选这两种情形下,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功中选并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的,该笔保证金无息结转至投资履约保证金。 管理人监管账户信息 户名: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6640501040017934 (二)尽职调查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投资人,可书面申请进场开展全面尽职调查,相关尽调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在收到投资人书面申请或者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邀请后10个自然日内,投资人需完成尽职调查; 3.管理人有权对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但须提前3日内书面告知投资人尽调范围,尽调范围仅限核查投资人主体资质、财务履约能力,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投资人商业秘密。 (三)重整投资方案 投资人应在尽调结束后15日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须包含投资报价、资金支付计划、矿山冶炼协同复产专项运营方案、债权清偿实施方案、职工安置保障方案等核心内容。 (四)综合评审与投资人确定 管理人组建专项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投资人资金实力、投资方案可行性、复工复产落地能力、职工及债权人权益保障、社会效益等多维度指标,择优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 (五)投资保证金 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时,应向管理人账户交纳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选后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投资协议的,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且签订投资协议的投资人,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在协议签订后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一)意向阶段免责:本次报名仅作为意向表达,不构成对投资人的法律约束,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及法院裁定为准。 (二)灵活谈判:具体的债务清偿比例、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时间节点,可在确定中选后通过谈判细化。 (三)风险提示: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投资人应自行评估风险。 (四)解释权: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招募期限。 管理人诚挚邀请各界有识之士前来考察洽谈。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