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网 | 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会员链接 
综合资讯 | 各地行情 | 前线报道 | 钢市杂谈 | 钢厂资讯 | 炉料专栏 | 下游产业 | 国际市场 | 统计资料 | 期货专栏 | 交易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新举措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金融要闻最新动态>阅读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新举措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商务前线]2024/4/8 8:2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银行应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前述名录登记。
   (二)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银行发现企业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根据内部审批流程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企业应向原所在地外汇局报告。企业注销名录,由外汇局按规定办理。
   (三)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填报或变更业务时,应审核企业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并留存纸质或电子材料5年备查。
   本条所称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不含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经营主体跨境货物贸易提供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是指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
   二、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因经营需要导致进出口单位为其他机构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的相关材料后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非报关人”。
   三、放宽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业务权限
   A类企业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下(含)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货物贸易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在为企业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确认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退汇业务类型(如超期限、非原路退回)”。
   四、优化B、C类企业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B、C类企业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时,若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此前导致列入B、C类企业的情况已改善或纠正,且未出现新的列入B、C类企业情形,自列入B、C类企业之日起6个月后,可在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银行凭《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见附件2)为企业办理该业务。
   五、明确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材料
   整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中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有关条款,明确货物贸易外汇登记有关业务的办理材料(见附件3)。
   六、修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文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所附《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分类结论告知书》、《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风险提示函》和《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核查通知书》同步修改(见附件4-6)。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反馈。
特此通知。




商务前线免责声明:
商务前线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除原创外,有部分资讯从网络等媒体收集而来,版权归原作者及媒体网站所有,商务前线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并尽可能注明来源;部分因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将原有信息丢失,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果您对商务前线所载文章及作品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商务前线,商务前线将立即予以删除,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欢迎进入

如果您知道更详细的,请告诉我们!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央行首次定调稳定币[12-2]
·广期所再迎新!铂、钯“新成员”正式登场[11-28]
·央行公开市场净回笼1054亿元[11-25]
·央行将在港发行450亿元央票 满足离岸市场投资需求[11-24]
·近期大幅上涨,广期所调整碳酸锂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及交易限额[11-21]
·郑商所发布关于动力煤期货2611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11-7]
·中国央行10月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11-5]
·央行:11月5日开展7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11-5]
·上期所:调整铸造铝合金等期货及期权品种手续费[11-4]
·上期所发布不锈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及业务细则[10-31]
 热点聚焦
· 商务部: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开展稀土相
· 习近平同法国总统马克龙举行会谈
· 央行:2025年12月5日开展10000亿元买
· 法国总统马克龙抵达北京,开启第四次
· 重大突破!我国首个千万吨级煤矸石示
·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十七次专题学习
· 美国11月私营部门就业意外减少3.2万个
· 潘功胜人民日报撰文:构建科学稳健的
· 印度卢比对美元汇率跌至历史新低
· 第23次中韩钢铁官民对话在京举行
· 欧盟达成协议:2027年底前全面淘汰俄
· 经合组织:全球经济显现韧性,美国关
>>>更多内容
 一周资讯排行
·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价格无序竞
· 11月28日邯郸市冷轧板价格行情
· 11月28日潍坊市建筑钢材价格行情
· 山东首列“疆煤入鲁”煤炭专列抵达日
· “两重”建设进展如何?国家发改委解
· 宝武资源启动全面零碳转型发展
· 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2
· 11月28日邯郸市中厚板价格行情
· 1-10月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
· 央行首次定调稳定币
· 土储专项债加速发行,今年已超5000亿
· 欧洲钢材巨头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更多内容
 一月资讯排行
· 上期所:调整铸造铝合金等期货及期权
· 河北:创A撬动钢铁大省“绿色突围”
· 订单爆发!民营造船新巨头成为“最受
· 大冶特钢大功率风电主轴承钢关键技术
· 中国央行10月恢复公开市场国债买卖
· 10月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50.7%,保持扩
· 敬业集团成功生产过平整边梁用钢700L
·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价格无序竞
· 11月28日邯郸市冷轧板价格行情
· 通威股份披露减产控产计划
· 产能告急!从巴西到沈阳,吉利汽车全
· 央行:11月5日开展7000亿元买断式逆回
· 郑商所发布关于动力煤期货2611合约有
· 投资32亿!中国公司在非洲尼日利亚建
>>>更多内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服务报价 | 服务指南 | 本站声明 | 会员链接 | 诚聘英才 | 友情连接

 电话:18560698082    传真:0536-8080319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3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鲁B2-20041086号
 ICP备案网站信息 鲁B2-20041086-1

Copyright © 2004  潍坊盛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